法院書記官報考資格、考試科目考什麼?
(一)書記官考試資格:三等:18歲以上,大學以上學歷。四等:18歲以上,高中職以上學歷。
法院書記官只要符合學歷限制,即可報考,沒有科系限制,加上缺額眾多,想卡位進入司法界的考生,現在開始不嫌晚。對於有志於成為律師、司法官卻並非相關科系畢業者,便可先考書記官,再考律師、司法官。若只想留任,則可晉升為高級公務員,不管如何,法院書記官是一個進可攻、退可守的絕佳位置。
(二)書記官考試科目
等別 |
三等 |
四等 |
普通科目 |
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|
專業科目 |
3.民法 4.刑法 5.刑事訴訟法 6.民事訴訟法 7.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8.強制執行法 |
◎3.民法概要 ◎4.刑法概要 5.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.行政法概要 |
備註 |
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 |
法院書記官錄取人數、錄取分數、錄取率 (歷年數據參考表)
本考試雖然報考者眾多,但每年完全到考人數約只有6成,加上政府機關會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,在正額人員分發完後,配合用人機關的人力需要,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。此外,書記官考試類科在高普考、地特、初等、關務特考、調查局、鐵路特考及國營聯招等國家考試都有可投考的選擇,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。
105-108年 書記官錄取人數統計表
年度 |
等別 |
試別 |
報考人數 |
到考人數 |
需用人數 |
錄取人數 |
錄取分數 |
錄取率 |
108 |
三等 |
二試 |
2 |
|||||
一試 |
- |
|||||||
四等 |
119 |
|||||||
107 |
三等 |
二試 |
6 |
5 |
2 |
2 |
61.89 |
40.00% |
一試 |
212 |
111 |
- |
6 |
57.26 |
5.41% |
||
四等 |
5,004 |
3,247 |
206 |
281 |
50.50 |
8.65% |
||
106 |
三等 |
二試 |
5 |
5 |
2 |
2 |
64.52 |
40.00% |
一試 |
253 |
141 |
- |
6 |
61.50 |
4.26% |
||
四等 |
4,980 |
3,414 |
188 |
213 |
50.00 |
6.24% |
||
105 |
三等 |
二試 |
7 |
7 |
5 |
5 |
64.42 |
71.43% |
一試 |
421 |
220 |
- |
8 |
62.20 |
3.64% |
||
四等 |
5,164 |
3,441 |
204 |
227 |
54.67 |
6.60% |
書記官考試怎麼準備? 【名師分享-民事訴訟法準備要領】
一、熟悉民事訴訟法之理念與指導原則:(準備時間:2個月)
很多同學學習民事訴訟法時,都覺得過於抽象,並且沒有一個中心思想,其實民事訴訟法因為屬抽象法學,所以開始學習時應該先熟悉民事訴訟法之立法指導原則與理念,先慢慢把諸如:程序利益保護原則、聽審請求權、公正程序請求權、突襲性裁判防止等基本中心思想建立,並且釐清各個用語的意義,如程序利益保護原則與訴訟經濟不同,紛爭解決一次性與統一解決紛爭概念不同,公正程序請求權與適時審判請求權不同等。
二、以時間序方式進入民事訴訟程序:(準備時間:2個月)
民事訴訟法係屬於程序法,是需要有一個時間軸概念的,因此應該先瞭解各個程序彼此間的時序關係,有無絕對先後順序,例如:督促程序與通常訴訟程序有先後關係,保全程序與通常訴訟程序則無,證據保全程序與證據調查程序則完全無任何關係,調解程序與通常訴訟程序亦無先後順序關係,上訴程序與再審程序有先後關係等。
三、先熟記實務界的處理方法後,再理解學說在批評什麼:(準備時間:3個月)
很多同學都以為民事訴訟法的準備可以像民法等實體法,有一個基本的學說理論來推衍,所以就一骨腦的看到學說就拼命記、拼命整理,結果落得毫無體系、雜亂無章,無解決問題能力的下場,其實學說理論都有個批評的對象,就是實務見解,所以在這個階段,進入民事訴訟法的學習,不管是在任何一個章節,都應該先瞭解法條怎麼規定,為什麼這樣規定,然後實務怎麼操作,(這邊的實務指的就是最高法院民事判決與裁定),最後才是學說如何批評,以及批評地有無道理,因為民事訴訟法學界太多傳抄匠了,很多國立大學的教授都拼命翻譯德國文獻,然後以此來批評實務見解,但卻忽略德國法的規定根本與我國法規定不同,如此倚恃德國文獻而為之翻譯,所提出來的批評完全無法成為我國法的解釋論,成為「國籍不明的批評」,此種現象在民事訴訟法學界堪稱一絕,所以考生千萬不要逆向操作,以免落得事倍功半,「誤學外國法」的冏境。
四、導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概念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:(準備時間:2個月)
能夠到這個階段,考生必須已經熟稔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論及實務操作,此時的考生已經可以使用民事訴訟法的基本觀念來簡要回答,但是因為程序法並不只有民事訴訟法而已,還有強制執行法、非訟事件法、家事事件法等重要法科,這個時候導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的學習,可以快速理解相異於民事訴訟法理之非訟法理,有助益學習家事事件法、強制執行法及非訟事件法,並且可以驗證民事訴訟法科的學習,找出盲點,學得更正確。
五、大量練習考古題:(準備時間:3個月)
民事訴訟法是很重視練習的一門學科,是一門應用學科,所以大量地練習題目,培養問題意識及解決問題的能力,熟悉所學觀念的使用,才能在考場上正確解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