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達員好考嗎? 來看看過來人準備考試的經驗談 (引自公職王司法電子報)
司法特考 四等 執達員考取心得 吳詩涵
從事行政工作的我,對於私人公司所給的福利及未來保障的不確定性一直感到憂心,因此使我下定決心,一樣是從事行政工作,希望能夠考取公職人員,追求較穩定的待遇與保障。因男友為執達員,使我有勇氣跨入法律領域,同時他亦扮演稱職的法律小老師,在2年多正職工作及辭去工作全力衝刺4個月下,終於順利考取、如願以償。
補習班民法老師將生澀的法條以生活化、簡單化的方式解釋,並強調背要件及寫作涵攝的重要性,時時於課堂中帶著我們練習,給予初學法律的我於各科考試寫作上莫大的幫助;刑法老師的課程內容豐富精實,上課方式幽默風趣,使我熱愛刑法,老師於課程中亦會不斷講授如何看出爭點、解題大綱、文字寫作如何才更能貼近「法律人」的語言及表達…等,幫助我一點一滴累積上榜實力。
★考試準備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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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事好考嗎? 來看看過來人準備考試的經驗談 (引自公職王)
107司法特考五等錄事心得-林宗毅
一、背景
退伍後,在台北工作了6年多,把時間都放在工作上,而忽略與家人相處的時間,因而想要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又可以有多餘的時間陪家人,所以就決定報考公職。
雖然工作了六年多,但大部分賺的錢都拿來繳房租,存蓄保險,人壽保險,所以所剩不多,為了不要增加家裡的負擔,想要以最短時間考取,所以除了司法特考以外我也報考地方特考及初等考一般行政,但看到成績單時,我興起想要放棄的念頭,明明已經很努力了,結果還是沒能考取,還好有家人一直在身邊鼓勵我,支持我,我也重新修正讀書方法,也順利在107年司法特考上榜。
二、各科目的著重準備要領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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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事報考資格、考試科目考什麼?
(一)錄事考試資格:中華民國國民,18歲以上。
錄事類科,每年不僅穩定開缺,因為工作單純,有時間可再續考三等或四等司法特考。法律系本科生大多將目標鎖定在司法官、律師等司法類科考試,想進入司法界工作,本身卻沒有法科背景的人,不用擔心與法科生競爭。
(二)錄事考試科目
普通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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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1.國文(含公文格式用語)
※2.公民與英文 (公民70%、英文3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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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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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3.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
※4.法學大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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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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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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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警好考嗎? 來看看過來人準備考試的經驗談 (引自公職王)
107司法特考四等法警心得-李學揚
準備考試的動機
去年為了想要擁有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 ,不必擔心薪水會受景氣波動影響,我下定決心全職半年(失業半年)準備四等行政警察考試,最後順利考取,然而在警察受訓單位,我深刻瞭解到自己的個性,其實並非完全適合警察這份工作,於是漸漸萌生了在警察受訓單位,邊受訓邊準備其他國家考試的念頭。
我開始嘗試在受訓閒暇之餘,拿起書本準備K書,然而在受訓單位,一天能念書的時間實在有限,很難一口氣念完一個段落,念書總是斷斷續續的效果十分差,我覺得這樣不是辦法,再這樣下去鐵定考不上其他國考,只能繼續在警察受訓單位 載浮載沈,然後時間到分發到派出所當一個不適合自己也不快樂的警察。
於是我下定決心要改變這一切,我要離開受訓單位,全心全力準備其他國家考試,我永遠記得107年5月8日這天是我離開受訓單位的日子,我提著大包小包離開受訓單位的大門,天空飄著細雨,連台計程車也攔不到,此時的我 一個人在雨中 望著天空,我想到我再度失業 人生一無所有,面對未來一片茫然,不禁潸然淚下。
此時距離高普考只剩2個月的時間,別說很難考上,是根本連報名時間都過了,連考試資格都沒有,最近的大型國考是八月的司法特考、移民特考、調查局特考、國安局特考我還來得及報名,但離考試也不過三個月時間,我有勝算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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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達員 報考資格、考試科目 考什麼?
(一)執達員考試資格:18-55歲,高中(職)以上學歷
許多人藉著先考上執達員,將執達員當跳板,再繼續準備司法三等考試,因此執達員是一個進可攻,退可守的職務。只要符合學歷、年齡限制,即可報考執達員,沒有科系限制,加上缺額眾多,以現在不景氣的環境中,是你最佳的保障。
(二)執達員考試科目
普通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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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
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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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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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3.民法概要
※4.刑法概要
5.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
6.強制執行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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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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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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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執達員體格檢查標準
1.視力: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1。
2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3.重度肢障。
4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5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6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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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所管理員好考嗎? 來看看過來人準備考試的考取經驗談 (引自公職王)
107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心得-蔡淳光
一、本身的經歷背景
我本科系是化學系,主攻藥物合成與生物化學等,在我求學及工作期間,每天都在實驗室與化學毒物為伍,身體或多或少都有症狀出現,所帶來的風險與薪水衡量,我個人認為是不成比例。
有一天,從家人口中得知監所管理員這項公職考試,在查詢福利待遇及工作內容後,發現比我在藥廠的待遇要來的好,而且工作有國家的保障,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以及明確的調薪制度、國旅卡等福利與薦升考試等升官方式,考量未來及追求人生的安定,便燃起投入考試的念頭。在家人的介紹下我來到了台中志光,報名監所管理員的課程。
二、準備方式
(一) 讀書方法與態度
我本身是全職考生,所以時間的調度與運用上非常自由,平時跟著補習班的進度上課,上課時認真聽講並做好筆記以利日後複習,沒課的時候會到班內自修教室自修,複習之前上課的內容以及預習下一堂要上的進度。直到現在,我認為讓我上榜的關鍵之一,就是前面這段課前預習、課堂認真聽講與課後複習的期間,將所有內容印入腦袋中,將考試的根基穩固地建立起來,說起來也許很簡單,但是能嚴格執行的考生並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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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警 報考資格、考試科目 考什麼?
(一)法警考試資格
只要符合學歷、體格限制,即可報考法警,沒有科系限制,加上缺額眾多,以現在不景氣的環境中,是你最佳的保障。
應考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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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8歲以上,45歲以下,高中(職)以上學歷。
2.男生身高要達155公分,女生達150公分以上。
3.體格指標(BMI)合格標準為體重(公斤)除以身高(公尺)的平方介於18至31之間。
4.握力:任一手未達35公斤為不合格
註:詳細體檢規定請以簡章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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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展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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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上法警後,未來可陞遷至副法警長、法警長,也可以再續考檢察事務官或轉考警校法律系,在待遇以及學歷上能更上一層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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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法警考試科目
普通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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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
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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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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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3.行政法概要
※4.刑法概要
5.刑事訴訟法概要
6.法院組織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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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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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
2.第二試體能測驗,測驗項目是心肺耐力測驗,1200公尺跑走,男性應考人的及格標準是5分50秒內完成,女性應考人則是6分20秒以內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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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所管理員報考資格、考試科目 考什麼?
(一)監所管理員考試資格
監所管理員類科,每年不僅穩定開缺,招考人數更是眾多,幾乎年年都有超過百位的名額,考取機會高法律系本科生大多將目標鎖定在司法官、律師、檢察事務官、書記官等司法類科考試,因此非本科系者報考監所管理員,也不用怕落人於後。
應考資格: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 18 歲以上,45歲以下,高中(職)以上學歷。
(二)監所管理員考試科目
普通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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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
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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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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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1.監獄學概要
※2.刑法概要
◎3.犯罪學概要
※4.監獄行刑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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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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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
2.第二試體能測驗,測驗項目是心肺耐力測驗,1,200公尺跑走,男性應考人的及格標準是5分50秒內完成,女性應考人則是6分20秒以內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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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記官好考嗎? 來看看過來人準備考試的經驗談 (引自公職王)
107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心得-洪甄廷
一、背景
剛畢業沒多久,進入航運關係企業,年薪近50K。服務10年後,因病需調養而離職;爾後,發現景氣真的很不好,卻回不去之前服務的公司。為了不造成家庭經濟困頓,仍去打零工邊唸書,自105年至107年間,半年工作、半年全職念書的方式,總算於今年考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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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書記官報考資格、考試科目考什麼?
(一)書記官考試資格:三等:18歲以上,大學以上學歷。四等:18歲以上,高中職以上學歷。
法院書記官只要符合學歷限制,即可報考,沒有科系限制,加上缺額眾多,想卡位進入司法界的考生,現在開始不嫌晚。對於有志於成為律師、司法官卻並非相關科系畢業者,便可先考書記官,再考律師、司法官。若只想留任,則可晉升為高級公務員,不管如何,法院書記官是一個進可攻、退可守的絕佳位置。
(二)書記官考試科目
等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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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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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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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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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
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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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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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民法
4.刑法
5.刑事訴訟法
6.民事訴訟法
7.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
8.強制執行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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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3.民法概要
◎4.刑法概要
5.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
6.行政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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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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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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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書記官錄取人數、錄取分數、錄取率 (歷年數據參考表)
本考試雖然報考者眾多,但每年完全到考人數約只有6成,加上政府機關會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,在正額人員分發完後,配合用人機關的人力需要,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。此外,書記官考試類科在高普考、地特、初等、關務特考、調查局、鐵路特考及國營聯招等國家考試都有可投考的選擇,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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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特考考試資格及體格檢查標準
(一)考試資格
不是本科生也能在法界出頭天,只要符合年齡、學歷限制,就算非本科系,你也能參與司法工作!
司法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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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歲以上,大學以上學歷
(※監獄官應考年齡18-55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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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四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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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歲以上,高中(職)以上學歷
(※監所管理員、法警類科應考年齡上限為45歲以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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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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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歲以上,不限學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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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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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司特三等:部分考試類組,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
(※心理測驗員、公職法醫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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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司法特考體格檢查標準
【三等體格檢查標準】
類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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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格檢查
(各類組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為體格檢查不合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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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執行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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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視力: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1。
2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3.重度肢障。
4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5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6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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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院 書 記 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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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事務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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偵查實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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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經實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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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資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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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繕工程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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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事務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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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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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視力: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1。
2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3.重度上肢障。
4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5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6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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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獄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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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身高:男性不及165公分,女性不及160公分。但具中華民國國術、柔道、空手道、合氣道、跆拳道初(一)段以上,或摔跤九等以上,或自由搏擊(踢拳)、拳擊、散打、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,持有證明者,不在此限。
2.體格指標:以體重(公斤)除以身高(公尺)的平方,小於18或大於31。
3.視力: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1。
4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5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6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7.握力: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。
8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註:108年2月14日考試院公告,刪除重度肢障為不合格之規定,並增訂上下之機能之合格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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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職法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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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視力: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1。
2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3.重度肢障。
4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5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6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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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等體格檢查標準】
類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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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格檢查
(各類組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為體格檢查不合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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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書記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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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視力: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1。
2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3.重度肢障。
4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5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6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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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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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身高:男性不及155公分,女性不及150公分。
2.體格指標:以體重(公斤)除以身高(公尺)的平方,小於18或大於31。
3.視力:各眼裸視未達0.2。但矯正視力達1.0者不在此限。
4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5.辨色力:色盲或色弱。
6.重度肢障。
7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8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9.握力: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。
10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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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達員
|
1.視力: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1。
2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3.重度肢障。
4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5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6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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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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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所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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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身高:男性不及165公分,女性不及160公分。
2.體格指標:以體重(公斤)除以身高(公尺)的平方,小於18或大於31。
3.視力:各眼裸視未達0.2。但矯正視力達1.0者不在此限。
4.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。
5.辨色力:色盲或色弱。
6.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7.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8.握力: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。
9.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註:108年2月14日考試院公告,刪除重度肢障為不合格之規定,並增訂上下之機能之合格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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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特考改考試科目? 到底現在司法考科考什麼?
考試院院會3/29通過,修正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」,修正題型自108年1月1日施行。
重點整理如下:
1.四等法警:
「行政法概要」、「刑法概要」改為測驗式試題。
2.四等執達員:
「民法概要」改為混合式試題(申論、測驗各占50%)。
「刑法概要」改為測驗式試題。
3.四等執行員:
「民法概要」改為混合式試題(申論、測驗各占50%)。
「行政法概要」改為測驗式試題。
4.四等監所管理員:
「刑法概要」、「監獄行刑法概要」改為測驗式試題。
「監獄學概要」、「犯罪學概要」改為混合題型(申論占60%、測驗占40%)。
新舊對照表請參考:
(表格資料整理引自考選部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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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特考三等、四等、五等報名、考試及放榜時間
司法人員考試分為三試,第一試筆試設臺北、臺中、臺南、高雄、花蓮及臺東6考區,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、等別及類科,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。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、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。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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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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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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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05.03(五)-05.13(一),一律採網路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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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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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三等考試:108.08.10(六)-08.12(一)
2.四等考試:108.08.10(六)-08.11(日)
3.五等考試:108.08.10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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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能測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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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考試監獄官、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預定:108.11.30-12 .01(六、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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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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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 (監獄官類科為第三試)預定:108.12.28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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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榜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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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第一試筆試預定:108.10.17
2.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:108.12.06
3.第二、三試口試預定:109.01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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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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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考試、榜示日期需視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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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官考試報名、考試及放榜時間
司法官考試分為三試舉行,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,第三試為口試;第一試錄取者,得應第二試,第二試錄取者,得應第三試。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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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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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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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04.30-05.09,一律採網路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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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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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08.03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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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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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108.10.19(六)-10.20(日) ,實際日期須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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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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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109.01.18(六),實際日期須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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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榜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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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試:108.09.02;第二試:108.12.16;第三試:109.01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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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特考歷年錄取人數參考數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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